2024年建安区永宁街中学招生简章(报名对象+时间+材料)(2024资讯)

2024年建安区永宁街中学招生简章(报名对象+时间+材料)(2024资讯),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详细信息

2024年建安区永宁街中学七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许昌市建安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安教体字(2024)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公布我校2024年新生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对象

1.我校招生范围内具有建安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我校招生范围内符合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3.我校招生范围内外地户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准入类的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1.片区26:文峰路以西;滨河路以东;永宁街以北;大学路以南;

2.片区27:滨河路以西;劳动路以东(含黄李新城);新元大道以北;大学路以南(含常绿北海壹号院、正商书香华府、美好莲城);

3.片区32:大学路以北部分小区、村庄(禄马、官王、大黄桥);

4.片区34:苏桥镇除新城区以外的各村庄。

三、学校初审安排及流程

(一)现场初审

1.初审时间:2024年7月16日–2024年7月17日。

2.初审对象: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3.现场审核时间安排:上午:7:30–11:30 下午:14:30–18:00

4.具体安排:

(1)7月16日上午:我校学区内小区住户及随迁子女。片区26:文峰路以西;滨河路以东;永宁街以北;大学路以南;片区32:大学路以北部分小区、村庄(禄马、官王、大黄桥)

(2)7月16日下午:我校学区内小区住户及随迁子女。片区27:滨河路以西;劳动路以东(含黄李新城);新元大道以北;大学路以南 (含常绿北海壹号院、正商书香华府、美好莲城);

(3)7月17日全天(截止到下午16:00):片区34:苏桥镇除新城区以外的各村庄原籍村民小学六年级毕业应该升入初中的学生;

(二)审核方式:

学生材料一次性提交完整,现场进行审核(现场审核时只允许一位家长带领学生入校)。

(三)审核流程:

学校北大门口西侧排队—领取入校号码—在窗口处排队审核—审核完毕—学校北大校门口东侧有序离校。

(四)审核地点:

永宁街中学博观楼一楼。

四、准备材料

准备材料:档案袋两个,分别放原件、复印件,打印并填写《许昌市建安区义务阶段招生学生信息登记表》两份,填写完整后一份贴在装复印件档案袋上,一份装在复印件档案袋内;《2024年许昌市建安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信息采集承诺书》一份,填写完整后装在复印件档案袋内。按照下面类型准备材料并按次序装订。材料一次性提交完毕,在报名期间内不能提交完毕的,学校不予录取。

五、学生类型与提交材料顺序

  类型(一):乡镇原籍村民

1.招生辖区范围内户籍与房产一致的原籍村民。

家长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材料顺序:

(1)全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宅基证或村委会证明(原件);

(3)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类型(二):住户一致

户籍与房产一致,房产和户籍均在学区内有本地户籍和自有房产,户籍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学区范围内的,可直接按所在学区进行审核录取。(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家长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材料顺序:

(1)全家户口本(父母不同户口本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本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无房产证的,也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提供近3个月的物业费、水电燃气缴费条);小产权房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明和水电费条、燃气条;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

(3)父母身份证;

(4)所交的水、电、气等生活发票。

  类型(三):居住证与房产一致

无本地户籍,但具有房产,并办理居住证的,居住证和自有房产地址一致,且均在学区范围内。(自有房产不包括商住或公寓性质。公租房(廉租房)与自有房产同等待遇。)

家长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材料顺序:

1. 全家户口本、房产持有人居住证。学生与房产持有人不同户口本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也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提供近3个月的物业费、水电燃气缴费条);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无产权证的商品房或商住两用房需要提供合法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

3. 父母身份证;

4.水、电、气等生活发票。

  类型(四):三代同居

三代同居指适龄入学儿童父母名下没有房产,孩子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户籍与房产一致),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该种情况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为依据按照所属学区进行审核录取。

家长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材料顺序:

1.全家户口本;

2.房屋产权证,无房屋产权证的,须提供房产归属证;

3.父母无房证明;

4.父母身份证;

5.水、电、气等发票。

  类型(五):城区户口无房产

具有学区内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可按报名程序进行现场审核,待现场审核通过后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家长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材料顺序:

1.全家户口本(需学区内);

2.房屋租赁合同,须与户籍同辖区(行政区);

3.无房证明;

4.父母身份证;

5.水、电、气等发票。

  类型(六):住户不一致

房产证与户口本不一致,适龄少年及其监护人具有主城区常住户籍,但与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的,以房产为依据进行审核录取。

家长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材料顺序:

1.全家户口本,父母不同户口本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学生与父母不同户口本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未办理的,也可提供商品房销售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须具备入住条件且实际入住:提供近3个月的物业费、水电燃气缴费条)。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租赁合同;

3.父母身份证;

4.水、电、气等生活发票。

  类型(七):进城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需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有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家长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材料顺序:

(1)原户籍全家户口本;

(2)劳动合同及社保凭证:父母至少一方的劳务合同及务工单位(属于永宁街中学招生片区)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3)居住证及租住合同。居住证与用工单位同辖区(行政区);学区内租房合同及所交的水、电、气等佐证材料);

(4)父母身份证。

2.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经商人员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第一监护人,有工商营业执照。

家长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材料顺序:

(1)原户籍全家户口本;

(2)工商营业执照(实际经营半年以上)或当年的纳税相关证明(属于永宁街中学招生片区);

(3)居住证、租住合同及所交的水、电、气等佐证材料。居住证与经商部门所在辖区(行政区)一致;

(4)父母身份证。

  类型(八):拆迁户子女

1.非货币化安置拆迁。

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且无其他房产,学区可按新安置的住房或原居住地进行审核录取。

家长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材料顺序:

全家户口本;

(2)拆迁合同;

(3)房产证明;

(4)父母身份证。

2.货币化安置拆迁。

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拆迁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尚未购房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超过两年仍未购房,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家长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材料顺序:

(1)全家户口本;

(2)拆迁合同;

(3)无房证明;

(4)父母身份证。

  类型(九):优抚对象子女

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消防官兵、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援外医疗人员等优抚对象,区教体局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入学。

六、录取程序

学校对通过初审的学生材料统一进行复核,并根据情况于7月18日–7月25日到有关单位或居住地进行核对,入户调查。学生所留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入户调查时要家中有人,以免影响录取。8月1日–15日区教体局组织人员进行复核。8月23日前学校将完成最终复核的学生信息导入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由区教体局、学校完成投档录取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片区学校审核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内就学资格;已具有七年级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

(二)本次招生所提供的原件必须经上级相关部门审核结束后方能领取。

(三)开学后,根据学籍系统统计信息,凡是弄虚作假查证属实的,取消入学资格。

咨询热线:0374—5781298

实施过程中具体情况以教体局发布公告及《许昌市建安区义务教育招生问答》的要求为准。

建安区永宁街中学

2024年7月12日

【微语】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离绪千种,期待着一次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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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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