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是每一个考公人非常重要的一个身份!历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都是以毕业当年(当年应届)和毕业后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缴纳社保)来界定的!
最近有几个省份发布通知公告:毕业当年和毕业两年内,即使缴纳过社保,也算应届毕业生!
这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快来和永岸公考(www.chinagwy.org)看看:
一、湖南省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官网中,发布关于印发《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中标明“在发布招聘计划时,明确“高校毕业生”为近3年内毕业、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图片截自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贵州省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官网中,发布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国资委关于高校毕业生参加我省招考、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标明“报考我省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其毕业年度(具体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内无论是否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交社保等,均可按当年度高校毕业生报考。”
图片截自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广西人社”中发布文章,文中指出“在发布招聘计划时,明确“高校毕业生”包括近2年内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即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不对其是否签订就业协议、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图片截自微信公众号:广西人社
四、福建省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去年,就已经发布了关于我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政策的解读,文中标明“其应届生身份认定以本人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准,即当年度应届生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缴交社保等均不影响其应届生身份认定;上年度毕业生具有工作经历以及社保缴交记录的,可报考应届生岗位,鼓励应届生尽早尽快就业。”
图片截自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上述四地发布的通告,目前来看仅针对本省的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考试!
而像国考这种的全国性质的招录考试来说,还是需要看具体当年的公告,例如2024国考中对应届生的界定: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另外,其他各省对于应届生的要求不统一,具体可以参考2024年各省市公务员对应届生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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