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工程法规》考点模拟试题31
【常用考点】租赁合同
(一)租赁合同法律特征
1.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2.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3.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二)类型:
1.定期租赁:约定租赁期限;租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否则超过部分无效。
2.不定期租赁(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
(1)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没有采取书面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没有约定租赁期限;
(3)定期租赁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出租人没有异议。
【易考习题】
1[单选题]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前通知了承租人,此时承租人享有的权利是( )。
A.优先购买权
B.留置权
C.抗辩权
D.优先受偿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租赁合同的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2[单选题]关于租赁合同特征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租赁合同是单务合同
B.租赁合同成立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C.出租方转移租赁物的所有权
D.承租人获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选项A,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选项B,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选项C,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的相关知识或相关政策,您可以在91教育搜索咨询相关信息。
THE END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