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塔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塔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章程,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塔城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章程
塔城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地处新疆塔城市。学院招生代码14740(国标代码)。学院建校以来,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重校企合作、精专业技能、培综合素质、育匠人精神”为理念,以培养“厚德至诚、精工至善、创新致远、实干争先”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
学院占地面积364.6亩,建筑面积8.59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实训基地、电子图书楼等教学场所,配备教学录播、多媒体教学等完善的教育设施;拥有宿舍楼、学生食堂、400米标准运动场等完备的生活设施。图书藏量28.68万册,电子图书10万册,建有清泉广场、文化长廊、鲁班雕塑等文化设施,是“地区级文明校园”。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关于做好自治区2025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学院拟在“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430106)、“现代物流管理”(530802)、“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410113)、“旅游管理”(540101)、“音乐表演”(550201)、“学前教育”(570102K)、“大数据与会计”(530302)、“机电一体化技术”(460301)、“畜牧兽医”(410303)、“美容美体艺术”(550111)、“烹饪工艺与营养”(540202)、“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460701)、计算机网络技术(510202)、园艺技术(410105)、畜禽智能化养殖(410307)、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00212)、跨境电子商务(530702)、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540106)等专业实行单独招生考试。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塔城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章程。
一、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招生对象
报名对象为已参加自治区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
4月3日10时至10日18时。
(三)报名方式
考生可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xjzk.gov.cn,下同),选择“公众服务大厅-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认真阅读“2025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承诺诚信考试,进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考生可选择填报一所院校的4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实时查看各院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确定以“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参加高职单招考试被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能调整专业,请考生慎重选报专业志愿。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院校招生章程,了解院校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信息,按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务必保证单招报名时预留的电话保持畅通,由于预留电话号码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2025年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相关专业合格线,方可填报高职单招相关艺术类专业。
3、报名结束后符合面试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我院微信平台、学院官网及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公布。
二、招生专业
三、考试
考试采用文化素质加综合素质评价选拔模式。文化素质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线下面试)由院校自主命题和组织。
(一)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时间、地点
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线下面试为主,面试时间为4月15日-16日,面试考点设主校区及南疆考点(具体地点待定)。请考生随时关注微信公众号、学院官网或加入官方QQ咨询群(236375050)。
(二)考试成绩组成及分值比例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
1、文化素质科目成绩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统一使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原始成绩,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包括以下四方面内容:(1)基本素质题,主要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2)文化素养题,主要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3)职业倾向题,主要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4)方法能力题,主要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能力。
分值比例由院校自行加权比重,总分300分。
四、录取
(一)录取分数及排序规则
高职单招考试总成绩为600分,包括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其中,未参加综合素质评价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文化素质科目成绩总分为0的考生不予录取,招生院校录取考生高职单招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180分,不得限制考生单科分数。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数学、语文、外语。
单列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
(二)录取规则
1、严格遵守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按照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学院根据普通高考录取原则,对考生报考类别(普通类、单列类)进行分类录取。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先总分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录取。总分同分的考生按分数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如志愿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者,按相关规定作退档处理。
(三)公示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4月20日于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至“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拟录取考生须于4月26日10时至28日18时,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进入“新疆高职单招报名”系统,点击“确认录取”,并通过短信验证后,方为确认录取;点击“放弃录取”和未进行操作的考生,均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确认录取后的名单为招生院校最终录取名单。
(四)相关事项
2025年高职单招(含直升专)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招生院校确认拟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体检
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学前教育、音乐表演专业报考考生应身体健全、五官端正,女生身高1.50米以下,男生身高1.60米以下及有大面积纹身考生,慎重报考。
五、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院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三)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院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塔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六、奖励及资助办法
学院按照相关规定设置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助学金、高校伙食补贴、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三好学生奖、优秀学生干部奖、优秀毕业生奖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七、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是由国家授权学院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能被其他高校再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2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考试及录取。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塔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三)学院负责就业推荐工作,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
八、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新疆塔城市迎宾路33号
邮政编码:834700
学院官网:https://www.xjtcvtc.cn/
学院公众号:微信公众号搜索“塔城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咨询电话:0901-6161857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901-616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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